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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险方案试点镇今年将增至12个 在东莞两个镇试点了近一年的《东莞市出租屋租住人员人身保险实施方案》今年将增加10个镇区进一步试点。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以“低保费、高保障、广覆盖”为原则的东莞市出租屋及租住人员保险(以下简称出租屋险)在东莞拟分三步走的实施意见稿已送政府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出租屋管理服务部门在出租屋租住人员人身保险方案实施中肩负重要责任
出租屋租住人员人身保险方案试点将扩大 在东莞两个镇试点了近一年的《东莞市出租屋租住人员人身保险实施方案》今年将增加10个镇区进一步试点。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以“低保费、高保障、广覆盖”为原则的东莞市出租屋及租住人员保险(以下简称出租屋险)在东莞拟分三步走的实施意见稿已送政府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据了解,经过反复探讨和共同研究,2005年11月,东莞市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办公室联合东莞多家保险公司制定推出了《出租屋租住人员保险方案》,并于2006年初开始了第一步推广:选择东莞市长安镇和樟木头镇两地开始试点,目前第一步已基本完成。 据负责长安镇试点的华安保险东莞公司柏经理介绍,出租屋险每份保险每年交保险费10元,保险期限1年,每个被保险人投保不超过3份。针对东莞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保险责任范围为:疾病身故保险金额1000元,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或伤残保险金额3万元,意外伤害住院补贴金100元/日,身故丧葬费3000元。 据了解,该险种目前有两种投保管理模式,一是出租屋业主为租客实名投保,如果租客离开,业主可以携带新租客身份证明、保单到当地出租屋管理服务部门更改有关条款,该保单在保险期间内同样可以保障新租客的合法权益。二是租客个人实名投保,如果该租客在保险期间内到东莞另一镇区就业,可以持该保单、身份证明到当地出租屋管理服务部门备案,此保单继续生效。否则,该保险合同中止。 据了解,截至去年12月31日,出租险在东莞两镇试点已出单7万余份,其中华安保险在长安镇售出66678份,中国人寿在樟木头售出近4000份。但是试点两镇内住在各类出租屋里的外来人员超过40万人,投保比例并不高。此外,投保者中一半是房东投保,一半是房客自己投保。在这种比例下,并不利于发挥出租屋意外险的作用,因为租客一旦离开原住处,这份保险就跟着他离开,再次住进来的人并没有保障。 为此,东莞有关部门采取了积极稳健型的推广方式,今年只增加10个比较成熟的镇区进行第二次试点,待取得成功经验之后,明年才会在全市32个镇区推行出租屋险。 据了解,去年8月11日,保险公司在长安镇厦岗社区办妥了第一起出租屋险理赔案,向花了20元钱购买了2份保险的受害人支付了1600元理赔款。在实际案例的影响下,该险种在长安房东和租客中间取得了信任度,长安参保者人数大大增加,短短的两个月时间,就增加近2万份的投保量。 不过,在试点的另一个镇樟木头,部分房东认为自掏腰包为租客购买保险,会减少自己的收入,积极性并不高,而租客对此险种理解也不多,投保人数不及长安的1/15。 据了解,鉴于出租屋及租住人员保险业务的社会公益性质,东莞市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办公室将全市32个镇区按出租屋数量和租住人员数量分为6个片区,经办保险公司在各自区域内开展业务,并签订工作协议,避免了恶性市场竞争。 但由于房东和租客对出租屋险理解的偏差,该险种在两试点镇出现了冰火两重天的现象,东莞市有关部门认为目前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出租屋险的条件不成熟,而选择有步骤地进行,今年再次增加10个镇区开展第二批试点工作。 目标:明年80%的出租屋要投保 据了解,东莞现有登记在册出租屋25万幢(套),租住人员超过200万人,约占广东省的三分之一。近两年来,东莞发生在出租屋内因凶杀案和意外事故身亡人员有近100人,伤残近千余人。 据华安保险东莞公司负责人介绍,取得一定经验的《东莞市出租屋租住人员人身保险实施方案》,将成为“降低出租业务风险、保障出租屋主及租住人员的合法权益”管理方式的积极探索。据介绍,目前东莞政府部门与保险行业共同成立“出租屋租住人员人身保险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小组成员包括中国人寿、华安保险等6家保险公司。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实施行业监督和管理,各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站)协助保险公司对出租屋及租住人员保险业务进行推广和办理。 在东莞市出租屋险推广实施意见征求稿中,在2008年才会实施第三步:在三年的时间内,构建完善的出租屋险管理模式,在2008年底,东莞80%左右的出租屋要投保出租屋险,保险公司的理赔满意率应达到90%以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出租屋和租住人员管理的长效机制,有效维护安定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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